黎智英案從罪證人減刑 陳梅蕴邊58%最高 張劇虫55%排第二
黎智英案從罪證人減刑 陳梅蕴邊58%最高 張劇虫55%排第二
9 名被告之中,「重光團隊」的陳梓華、李宇軒,以及前《蘋果》高層張劍虹、陳沛敏及楊清奇成為從犯證人,法官引《國安法》第 33 條將刑期減至低於 10 年下限。 當中,陳梓華獲減刑 8 年 9 個月,減幅為 58.3 %,是 5 人之中最高。就李宇軒,判詞指他曾在內地被關押,但沒就此給予額外減刑。相反,沒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的 3 名前《蘋果》高層,羅偉光、林文宗及馮偉光,只獲認罪減刑三分之一,皆判囚 10 年。 稍後有詳細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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