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
#彭偉昌上訴庭法官
#彭寶琴上訴庭法官
#港區國安法 #民主派初選
#宣布裁決
控罪:串謀顛覆國家政權;經審訊後罪成,於2024年11月19日分別被判監6年6個月、6年6個月、7年9個月、6年9個月、7年、6年9個月、7年3個月、6年6個月、6年7個月、6年6個月、和6年9個月。
控罪:串謀顛覆國家政權;答辯時認罪,於2024年11月19日被判監4年5個月。
控罪:串謀顛覆國家政權;於2024年5月30日被裁定罪脫,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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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0:04] 開庭
彭寶琴上訴庭法官已經退休,今天沒有出席。庭上由潘初首席法官讀出簡短原因及裁決結果,電子版裁決書稍後上載。
潘官首先引述香港國安法、基本法下,行政立法會及特首等各有不同憲法責任,根據基本法立法會獨立負責審視批核財政預算,本案被告參與計劃企圖癱瘓政府批核財政預算,迫使特首辭職。對於上訴理由包括干預議員行使否決權,上訴庭認為需考慮行使否決後果涉及違反憲法秩序等,各上訴理由均不成立,故駁回各人定罪上訴。
至於7年刑期起點並不過重,各人刑期按參與度加減亦無不妥,駁回上訴。
至於劉偉聰原審無罪判決,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裁決也沒有不恰當之處。
(1)楊雪盈,黃碧雲,鄒家成,余慧明,何桂藍,林卓廷,吳政亨,鄭達鴻,何啟明,陳志全,梁國雄
(2)黃子悅
(3)劉偉聰
[10:33] 完庭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