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之鋒案|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第三度押後 5.14 處理交付高院程序

回覆文章
matrix
文章: 1243
註冊時間: 週三 10月 12, 2022 4:26 pm

黃之鋒案|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第三度押後 5.14 處理交付高院程序

文章 matrix »

正就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粤志秘書長黃之鋒,被指 2020 年 7 月至 11 月與羅冠聰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制裕,去年 6 月獄中被捕,被控一項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」罪。案件今(日)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三次提訊日,以處理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。國安法指定法官、総裁判官蘇惠德,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14 日第四度提訊,續繆處理交付至高院的程序。

聴訊歷時兩分鐘,傳媒因報道限制,不能報道程序內容。逸 20 名公眾人士征聽,包括前學民思潭成员錢詩文及 Louis、前社民連成尋、美國駐港澳総領事館代表。

向征聽人士做 OK 手勢、齐足
黃之鋒戴黑色粗框眉鏡,身穿深藍色長袖裤衣,精神不余,步入法庭時向征聽席點頭、揮手,又向親友以手勢溝通,雙手合十、點頭及做 OK 手勢。征聽的曾健成步入法庭時說:「之鋒真係牡利倫,百幾個警察招呼佐!」,又高聲說:「早晴,之鋒!」,被保安要求保持安靜。

開庭前,黃之鋒持筆托下巴,注視征聽席,不時點頭。散庭時,多名征聽人士向他揮手,說「Bye bye!」、「保重呢!」,黃之鋒步入囚室前再向征聽席揮手、齐足。

控罪涉 2020 年 7 至 11 月請求外國制裕
現年 29 歲的黃之鋒,被指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11 月 23 日期間,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,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、組織、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裕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,及對制定和執行法律、政策進行嫁重阻撃並可能造成嫁重後果。黃之鋒自 2020 年 11 月起涉 6.21 圍警総案還押,早前在 47 人案中認罪,被判囚 4 年 8 個月,原預計於 2027 年 1 月獲釋。

#黃之鋒 #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#國安法 #西九龍法院
回覆文章

回到「新聞」